上海: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 加大經濟支持力度

2024-12-31 11:53:28 來源: 同花順7x24快訊
導語: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強化生育保險保障。加強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生活津貼等保障作用,落實相關待遇保障。落實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未就業人員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研究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加大經濟支持力度。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收支情況,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擔機制,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其女職工產假及生育假期間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按照50%比例申請補貼。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強化生育保險保障。加強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生活津貼等保障作用,落實相關待遇保障。落實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未就業人員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研究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加大經濟支持力度。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收支情況,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擔機制,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其女職工產假及生育假期間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按照50%比例申請補貼。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全文如下

  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健全我市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現就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提出如下措施。

  一、強化生育服務支持

  (一)強化生育保險保障。加強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生活津貼等保障作用,落實相關待遇保障。落實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未就業人員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研究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

  (二)加大經濟支持力度。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收支情況,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擔機制,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其女職工產假及生育假期間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按照50%比例申請補貼。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三)完善生殖健康服務。全面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深入實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計劃,做好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工作。加強生殖保健技術研發應用,提升產前檢查、住院分娩、產后保健等生育醫療服務水平,規范診療行為,改善產婦生育體驗。優化孕產婦心理健康服務,定期開展孕產婦心理健康問題篩查、識別和干預。強化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教育,預防非意愿妊娠,深入開展早孕和流產關愛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計劃生育協會、各區政府)

  二、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

  (四)加強兒童醫療服務保障。加強兒童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的產科、兒科建設,推動績效工資分配向產科、兒科傾斜。推進兒科醫聯體建設,動態支持產科、兒科等臨床重點專科發展,加強中西醫協同,促進優質兒科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均衡布局。結合新城等重點區域醫療資源導入,提升區域兒科門急診服務能級。提升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兒科醫療服務能力,夯實基層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鼓勵兒童藥品研發申報,不斷豐富兒童適用藥品的品種、劑型和規格。深入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持續優化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推進兒童早期發展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醫保局、市藥品監管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各區政府)

  (五)推動托育服務普惠多元。深化托幼一體化建設,研究托幼服務向小月齡幼兒延伸。落實托育服務設施與新建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支持有條件的產業園區、用人單位等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保障公辦幼兒園托班生均投入,支持普惠性托育機構發展。落實托育服務稅費優惠、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等政策。結合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等,提升社區托育“寶寶屋”服務質量,創造條件為有需求的幼兒家庭提供更多免費照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開設托育服務相關專業,加快培養專業人才。(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六)提高家庭嬰幼兒照護能力。建立完善健康科普資源庫,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渠道,普及科學育兒知識與技能。完善家庭科學育兒網絡,推進育兒指導服務進樓宇、進園區、進場館、進社區、進家庭,優化科學育兒指導服務供給。支持家庭隔代照料,在老年大學、社區等開設科學育兒相關課程,提升老年人照料孫子女能力。鼓勵有條件的托育機構與家政企業合作,提供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委、市婦聯、各區政府)

  (七)全市域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堅持兒童優先發展,將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各級經濟社會發展、婦女兒童、青少年、教育、衛生等“十五五”專項規劃。強化市、區聯動,高質量打造兒童友好先行實踐區,持續推進兒童友好特色實踐點建設。系統推進兒童友好空間建設,加快建設兒童友好學校、醫院、社區、公園、濱水空間等。保障兒童身心健康,廣泛開展兒童關愛服務,完善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殘疾兒童等關愛服務措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婦兒工委辦、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各區政府)

  三、強化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

  (八)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建立與區域適齡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制度。全面建設高質量幼兒園,推動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研究逐步擴大免費教育范圍。落實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加快新優質學校建設,辦好家門口的好學校。落實“雙減”政策,優化學校與社區、社會資源共同參與課后服務模式,提高課后服務質量。結合區域實際,增加“愛心寒托班”“愛心暑托班”辦班點和開辦期數。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滿足市民就近入學入園需求,積極為多孩子女同校入學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團市委、各區政府)

  (九)強化住房支持保障。推進落實多子女家庭差異化住房政策。積極支持將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納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圍,并在輪候順序、分配面積、戶型選擇上給予適當照顧。聚焦青年群體階段性住房需求,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市場,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責任單位: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十)構建生育友好就業模式。推行有利于照顧兒童的靈活休假、彈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支持用人單位將工作時間可彈性安排的崗位設置為“生育友好崗”。完善促進婦女就業政策,加強對女性勞動者特別是生育再就業女性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給予培訓補貼支持。積極推進公共場所、用人單位母嬰設施建設和管理,提高標準化、規范化服務水平,更好滿足孕產期、哺乳期女性以及嬰幼兒家庭的需求。加大對用人單位生育休假的監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生育假、陪產假、育兒假等落實到位。督促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落實對孕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市婦聯、各區政府)

  四、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

  (十一)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導積極的婚戀觀、生育觀、家庭觀,創作和推廣一批講述新時代美好愛情、和諧家庭、幸福生活的文藝作品,倡導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加強人口國情國策教育,將相關內容融入中小學、本專科教育。發揮群團組織在婚戀交友方面的重要作用,優化線上公益類婚戀交友平臺服務。實施婚姻介紹服務機構合規經營指引,依法將各類婚姻介紹機構違法違規等失信行為信息歸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引導婚姻介紹機構健康發展。優化婚姻登記服務,倡導健康文明、簡約適度的婚姻文化。依托全市婚姻登記機構,開展婚姻咨詢、生育指導、家庭輔導等“婚育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各區政府)

  (十二)加強社會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渠道,加強人口和生育支持政策宣傳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發揮黨群服務中心等載體作用,積極引導婚育服務資源下沉到社區和家庭。積極發揮群團組織宣傳教育等作用,鼓勵引導社區、單位、青年家庭參與,共同營造生育友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計劃生育協會、各區政府)

  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作為推動上海人口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任務。市發展改革委要統籌推進生育支持政策和服務體系建設。市衛生健康委要加強出生人口監測和趨勢研判。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細化完善配套措施,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進生育支持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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