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面已浮盈12.7億元!卓海杭的股權還能兌現嗎?銀之杰回應:事項還在推進中
9月30日,國慶前的最后一個交易日,銀之杰(300085)(300085.SZ)加速上漲,開盤一字漲停,較9月19日累計漲幅逾280%。
圖片來源:同花順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銀之杰本輪行情開啟的“鑰匙”來源于一則公告:其上市公司實控人向開盤啦創始人卓海杭轉讓部分股權。
9月18日晚間,銀之杰公告稱,控股股東、實控人張學君、陳向軍、李軍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卓海杭轉讓其所持有公司4946.2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占總股本比例7.00%,標的股份轉讓價格為7.05元/股,股份轉讓總價款約為3.49億元。
到了9月30日,上述股權的價值已經由3.49億元變為16.23億元,若順利完成轉讓,卓海杭則賬面浮盈12.7億元。
不過,上述股權的迅速增值也為轉讓增加了不確定性,對此南財快訊記者致電銀之杰,相關人士回應表示,目前股權轉讓事項還在推進中,若有變化會按照法律進行披露。該人士還補充道,不知曉股權轉讓的具體進展。
記者近日還聯系開盤啦擬采訪卓海航,但截至發稿未獲得回應。
公告顯示,股份轉讓協議披露了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條款,具體如下:
1、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2、乙方(卓海杭)在滿足標的股份轉讓前提條件且本協議不存在未能生效或被撤銷、終止、解除等情形下,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向甲方(張學君、陳向軍、李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且逾期超過一年的,甲方有權解除/終止本協議。
3、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90 日內,本次股份轉讓因不可歸責于協議雙方的原因未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合規性確認,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解除/終止本協議,且互相不承擔違約責任。如確有必要,雙方協商一致可適當延長期限,但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共同作出。
對于違約責任,股份轉讓協議顯示,任何一方違反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應被視為該方違約。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使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時履行,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損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及律師費等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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